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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孩撿到蘋果6Plus歸還途中被偷

手機失主是誰個人資料照片

來源:發(fā)型站時間:2015-11-29 23:05責編:網站小編

女孩撿到蘋果6Plus歸還途中被偷 小梅需要賠償這部手機嗎

  聲音

  小王:一直給手機打電話卻打不通

  昨日,記者聯(lián)系上手機失主小王,他表示,覺得小梅在“演戲”。

  “我發(fā)現手機丟了之后一直在回撥電話,結果一直打不通。如果她真的是好心,為什么不在撿到手機的時候就想辦法聯(lián)系我?”小王稱,自己也是在校大學生,沒什么錢,手機也是家人買的。“我查了一下,她賠給我的手機其實是翻新的,但我也沒再找她麻煩。”

  小梅:沒有關機 可能信號不好

  對于小王的說法,小梅表示,自己并沒有關機或對手機做其他手腳,可能當時所在的售樓部信號不好;至于沒有及時聯(lián)系小王,是因為自己急著面試。“如果我貪圖他的手機,就不會想著還給他,難道這就是助人為樂的代價?”對于小王所稱的翻新機的問題,小梅表示,自己對iPhone 6 Plus并不了解。

  調查

  小梅該不該賠,你怎么看?

  小梅到底該不該賠手機呢?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。

  九龍坡區(qū)的羅女士:既然人家主動還手機,肯定就不是偷手機或不愿意還手機。我覺得小梅完全是在做好事,出現意外誰也沒法預料,失主小王不應該斤斤計較。

  江北區(qū)的陳先生:小梅撿到了小王的手機,就應當對其進行妥善保管,現在手機丟了,小梅應該賠償。

  江北區(qū)的劉先生:小王自己丟了手機,也應負一定責任,讓小梅一個人承擔責任說不過去。

  律師說法

  已盡保管和歸還義務 不用賠償失主

  重慶錦揚(江北)律師事務所的倪世鈞律師表示,依據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人們在撿到他人的遺失物時,應盡到妥善保管和歸還的義務。“小梅在歸還手機途中丟失了手機,證明小梅盡了歸還義務。而是否已盡保管義務,應以是否按照保管自己財產的注意程度同等地保管他人財物為標準。生活中,不少人都習慣將自己的手機揣進衣兜里、褲包里,所以小梅將小王的手機揣進自己衣兜里,是盡到了保管義務的。”倪世鈞稱,由于小梅已盡到了基本的保管和歸還義務,所以不用賠償失主。

  撿到失物該如何正確處理呢?倪世鈞表示,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撿到失物,可將其交給駕駛員或管理部門;若在商場等有具體管理方的場所撿到失物,可將其交給管理方;而在其他地方撿到的失物,市民應立即報警并將失物交給警方處理,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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