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上午,舉報人胡某致電新京報記者,稱自己在社旗一高復讀高三期間,曾遭受英語老師兼班主任王某的性騷擾。2007年11月20日,18歲的他報名參加社旗高中復讀班,班主任王某以“沒有找到合適床位”為由讓胡某暫住在自己宿舍。
胡某稱,當晚晚自習后他回到王某宿舍,“當時他在屋里批改作業(yè)”,胡某說,自己當晚10點左右入睡,次日凌晨遭到王某侵犯時醒來。王某曾威脅他不許反抗,否則將其開除且不退學費,胡某稱自己十分害怕,第二天將此事告訴另一位老師宋某。
胡某稱,此后與同學私下聊天中發(fā)現(xiàn),有不少男生曾遭到王某侵犯。為了監(jiān)督高四學生復習,教師宿舍和學生宿舍中間隔了一塊木板,隔壁的聲音都能聽見。
今年10月,胡某向河南省駐社旗巡視組舉報王某。11月,社旗縣教育體育局(以下簡稱教體局)對此作出《答復意見書》。意見書顯示,對于社旗一高英語教師王某多次性騷擾在校生問題,教體局作出以下處理意見:由社旗一高校長對王某老師進行警示誡勉談話,要求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規(guī)范自己的行為,正確處理師生關系。處理意見還稱,若信訪人掌握有事實證據(jù),建議通過司法渠道解決。